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玖、因明入正理论讲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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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大前提————凡主张断欲者,都是会灭种族,

    小前提————佛教是主张断欲,

    断案————故佛教是会灭种族。

    这是对于“民族主义”相冲突。

    大前提————凡主张戒杀者,都是会亡国,

    小前提————佛教是主张戒杀,

    断案————故佛教是会亡国。

    这是对于“民权主义”相冲突。

    大前提————凡主张不事生产者,都是会亡家,

    小前提————佛教是主张不事生产,

    断案————故佛教是会亡家。

    这是对于“民生主义”相冲突。

    大凡一种学说的主张,如果对于本国大家所共同信仰的“三民主义”相冲突,你想流行到民间去,那是好像缘木求鱼一样,不打倒你还算是侥幸!

    我们佛教徒遇到了这种难题,怎样去对付它呢?是不是说不要紧,我们有无常、苦、空、无我的法宝,去解决它呢?如果真是这样,那真是火上加油,足助自杀的论调。

    所以我处处欢喜和人家讲“因明”,就是看到这一层。他如果懂了“因明的规则”,他说话也就不敢乱说,会入“正理”了。如其不信,试问:

    (1)主张独身者会灭种吗?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佛教不会灭种,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有在家学佛故,

    喻————如男女居士。

    (2)主张和平者会亡国吗?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佛教不会亡国,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有大乘菩萨戒故,

    喻————如扶助弱小民族之国家。

    (3)主张教育者会亡家吗?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佛教不会亡家,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有教育文化职志故,

    喻————如普通教育文化。

    吾故曰:不善因明规式者,今后恐难以弘法。故负有宣传佛教之责任者,对此宜熟习研究。在中国翻译的“因明论”计有两种:

    (1)《因明正理门论》:是陈那菩萨所造,唐义净法师译。

    (2)《因明入正理论》:是商羯罗主菩萨所造,唐玄奘法师译。

    现在所讲的是属于第二种。

    这个题目的解释很简单的,就是:

    (1)由此因明而入陈那的正理。

    (2)由此正理而入陈那的门径。

    (3)由此入论而入陈那的因明。

    这三种解释都能略诠,现在先把这个“因”字,表说如左:

    a.“生因”:是由此“因”,而生敌者之“智”,故名“生因”,单属“立者”一方面说。

    b.“了因”:是由此“因”,而了立者之“义”,故名“了因”,单属“敌者”一方面说。

    “生因”又分为三:由立者先有现量之智,故名“智生因”。次由智而观察其义,故名“义生因”。再由义而发言,故名“言生因”。所以先有智而后明义,次由义而后发言,是从内向外,因为智在内而言在外。

    “了因”又分为三:由敌者先明了立者之言,故名“言了因”。次由言而明了其义,故名“义子因”。再由义而生其智,故名“智了因”。所以先有言而后明义,次由义而生智,是从外向内,因为言在外而智在内。因之:

    “立者”虽重在“发言”,而“智”和“义”实属先要的条件。

    “敌者”虽重在“生智”,而“言”和“义”亦是先决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智生”、“义生”单属“立者”。

    “义了”、“智了”单属“敌者”。

    而“言生”、“言了”乃属“立”和“敌”双方直接。

    “因”的大意略释如是,其“论题”或“离释”或“合释”请阅《因明大疏》。

    【商羯罗主菩萨造】

    “商羯罗”,华言骨缫;是天名,合言为天主。因菩萨之父母乞此天神而得子,故以为号。自利利他,制造此论,上弘佛注,下度众生,故称菩萨。

    【玄奘法师译】

    “玄奘”是别号,“法师”是通称。“玄”是智慧玄妙,“奘”是福德广大。法师之意是以法自师,亦以法为人师。广译经论,又名“译师”。

    【能立与能破,及似唯悟他,现量与比量,及似唯自悟。】

    释此颂文。先列其表。

    “能立”是属于“立者”。

    “能破”是属于“敌者”。

    “现量”、“比量”是双通“立”和“敌”。

    “真”者不谬。

    “似”者乖违。

    (1)何谓真能立?三支无缺,诸过皆无,能正开示,名“真能立”。

    (2)何谓真能破?立者错谬,能正指责,或显过破,或立量破,名“真能破”。

    (3)何谓似能立?四支互缺,诸过随生,自误误人,名“似能立”。

    (4)何谓似能破?立者无过,反自陷言,以正为倒,将非作是,名“似能破”。

    (5)何谓真现量?直照其境,不假思量,名“真现量”。

    (6)何谓真比量?三支具足,事理分明,毫无错谬,名“真比量”。

    (7)何谓似现量?非直照镜,思量卜度,名“似现量”。

    (8)何谓似比量?似是而非,事理含糊,非真实智,名“似比量”。

    “能立”与“能破”虽唯“悟他”,亦兼“自悟”。盖悟他必先自悟,约胜而言,故名“悟他”。

    “现量”与“比量”虽唯“自悟”,亦兼“悟他”。盖自悟后亦须悟他,亦约胜而言,故称“自悟”。

    “似立”与“似破”虽未能“悟他”,约反面观,多助正面,故亦有“悟他”。

    “似现”与“似比”虽未能“自悟”,倘无邪僻,难显真正,故亦有“自悟”。

    是故无论若“真”若“似”,互相发明,其功力齐等。上来一颂略释如此。

    【如是总摄诸论要义,此中宗等多言,名为能立,由宗因喻多言,开示诸有问者,未了义故。】

    “如是”二字是指前面一颂,“总摄”是总包收摄,“诸论”是指一切经论。“要义”是指一切经论中紧要的义理,不出“能立”“能破”等一切要义。“此中”二字是指前“能立”中的条件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能立”呢?答覆这个问题,只用“宗等多言”四个字就够了。“宗”就是宗旨,“等”就是因和喻。意思就是说,“能立”的条件是要用“宗”“因”“喻”很多的语,才叫做“能立”。反过来说,设若没有“宗旨”,又没有“理由”,或有理由,又没有“事实”;话说不完全,怎样去同别人辩论呢?

    “开”是开导,“示”是指示,问者有二:

    (1)“敌者”就是反对的人。

    (2)“证者”就是证明的人。

    “未了义”就是“敌者”同“证者”没有明了我“所立”的意义。

    敌者未了————一是无知,二是偏执,三是异教。

    证者未了————一是年老,二是理异,三是审详。

    故就“敌者”言“开”————如茅塞顿开。

    而对“证者”言“示”————如歧路指示。

    或对敌、证,双言开、示。能用宗、因、喻许多的言句,来开导指示一切有疑问的人,不明了,能令他明了,这是“能立”的目的。至于“能立”,但属“因”和“喻”,“宗”是“所立”,那是到后面再来说明。

    【此中宗者,谓极成有法,极成能别,差别性故,随自乐为所成立性,是名为宗,如有成立,声是无常。】

    上面说过,“能立”的条件是用宗、因、喻做成的,现在先把“宗”上几个条件逐一说明如下:

    做“宗”的条件一共有四条,一要“极成有法”,二要“极成能别”,三要“差别性故”,四要“随自乐为所成立性”。这四个条件不缺,才能叫做“宗”。

    “有法”是“前陈”,“能别”是“后陈”,“极”是至极,“成”是成就,连起来说,就是“至极成就”。明白点说,就是前陈宗依及后陈宗依,立者和敌者双方都到了极点共许成就,所以叫做“极成有法”、“极成能别”。

    “差别性故”这句话你们倒不要误会,切切不是八名词中的“自性差别”,因为那个地方的“差别”是说“后陈”差别“前陈”————述语对主语说的。这里所说的“差别”是前后陈互相差别,怎样叫做“互相差别”呢?

    例如:声是无常

    这句话里的前陈是“声”,后陈是“无常”。但前陈不定是一个,后陈也不定是一个。例如:

    现在说声是“无常”,不是说色香味等“无常”,说的是无常之“声”,不是说苦空无我等“声”。

    即因为前陈同后陈是差别,后陈同前陈也是差别,所以叫做“互相差别”,故名“差别性故”。

    “随自乐为所成立性”,“随”是“随顺”,“自”是“自己”,“乐”是“好乐”,“为”是“作为”,“所成立”是“宗体”,“能成立”是“因喻”,综起来说:随顺自己欢喜立的宗体,这样才叫做“宗”。要知道怎样才叫做自己欢喜?那是要看下面的四种宗体:

    (1)遍所许宗

    (2)先承禀宗

    (3)傍准义宗

    (4)不顾论宗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遍所许宗”呢?就是说普遍一切人所共许的,这是不能“立宗”啊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先承禀宗”呢?“先”就是未立宗之先,“承”是“承受”,“禀”是“秉奉”,意思就是说,立者和敌者在未立宗之先已经是同禀受一样的教法,所谓同教中人,无所诤论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傍准义宗”呢?“傍”是“傍显”,“准”是“准从”,“义”是“义理”,“傍准义”就是不从正面说,乃从反面说。譬如明明是说张三,他偏偏要说李四,这叫别人怎样会知道呢?因明上的规则是要对方的人,在言语上知道你说的是甚么。如果你说话不明不白,那是最容易令人误会,怎样会能令真理明白呢?所以傍准义宗也是不能“立宗”啊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不顾论宗”呢?“不顾”就是不问对方敌者反对,我总是要立,“宗”辩论来成立。可见前面三种————(1)“遍所许”,(2)“先承禀”,(3)“傍准义”,都是不能“立宗”。唯有第四不顾论,才是随自乐为所成立性,才可“立宗”,现在来举出一个例:

    声论派,他主张————声是常住。

    佛教徒,他主张————声是无常。

    佛教徒反对声论派,就是不顾宗论。上面“宗”的规则大略讲了,现在再来讲“因”的规则:

    【因有三相,何等为三?谓遍是宗法性,同品定有性,异品遍无性,云何名为同品异品?谓所立法,均等义品,说名同品,如立无常,瓶等无常,是名同品。异品者,谓于是处,无其所立,若有是常,见非所作,如虚空等,此中所作性,或勤勇无间所发性,遍是宗法,于同品定有,于异品遍无,是无常等因】。

    因有三相,相者向也。“三相”就是“三向”,也就是说,“因”的规则要向三方面上的规炬去作为依据:

    (1)遍是宗法性

    (2)同品定有性

    (3)异品遍无性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遍是宗法性”呢?“遍”是“普遍”,“宗”是“宗体”,“法”是“有法”,即是前陈的“宗依”。就是说:“因”的性质要同宗体有法前陈上宗依相遍满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同品定有性呢?“同”是“相同”,“品”是“品类”,“定”是“决定”;就是说,“因”的性质要与同类上的事物,决定要有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异品遍无”性呢?“异”是“不同”,“遍”是“完全”,“无”是“没有”;就是说,“因”的性质要同异类的事物,是完全没有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同品呢?就是说,举出来的“因”要和“所立宗”上、“后陈法”上所有的意义,要均平同等的义类,这样才叫做“同品”。譬如所立的宗体是“无常”,举出来的瓶也是“无常”,这样才叫做“同品”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异品呢?就是说,在异品的处所没有它“所立”的宗体,设若异品是“常”,看见它不是所作,譬如“虚空”一样,那是异品啊。

    这里举出两个理由:

    (1)所作性————对“声生论”说。

    (2)勤勇无间所发性————对“声显论”说。

    这两个都是正因,在九句因中:

    (1)所作性————是第二句————同品有。

    (2)勤勇无间所发性————是第八句————同品有非有。

    这两个为甚么都叫做“正因”呢?因为“所作性”及“勤勇无间所发性”这两个理由,都可反对“常”的宗旨,成立“无常”的宗旨,三种相符:

    (1)对于“宗上有法”也遍。

    (2)对于“同品”决定是有。

    (3)对于“异品”完全没有。

    上面举出这两个因,实实在在是成立“无常”的正因。上面总算把“宗”和“因”都讲过了,现在再来讲“喻”:

    【喻有二种:一者同法,二者异法,同法者,若于是处,显因同品,决定有性,谓若所作,见彼无常,譬如瓶等。异法者,若于是处,说所立无,因遍非有,谓若是常,见非所作,如虚空等。此中常言,表非无常,非所作言,表无所作,如有非有,说明非有,如说声无常,是立宗言,所作性故者,是宗法言;若是所作,见彼无常,如瓶等者,是随同品言;若是其常,见非所作,如虚空者,是远离言。唯此三分,说名能立。】

    说到“喻”,分开来有两种:

    第一种与“后陈”相同。叫做“同法喻”。

    第二种与“后陈”相异,叫做“异法喻”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同法喻”呢?就是说,在“同喻”的地方能够显出“因”的“同品”,并且决定有“无常”的性质;设若是“所作性”,又知它是“无常性”,用瓶等来做譬如,这就叫做“同法喻”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异法喻”呢?就是说,在“异喻”的地方说它对于所立的“宗体”完全没有,对于“因”上也是完全没有;设若是“常”的东西,看见它又不是“所作”,好像同“虚空”一样,这就叫做“异法喻”。

    不过这“异法喻”上说的“常”是表示不是“无常”,“非所作”这句话是表示“没有所作”。设若再不明白的话,现在再来说个譬喻,譬如我问你:“身上带有珍珠宝贝么?”你答:“非有。”这“非有”两个字就是表示“没有”。我不能叫你再拿一个“非有”的东西出来,因为非有就是没有。又例如印度胜论派的教祖,他主张一切法都是由“大有性”所有的,有一位徒弟五顶反对他的师父鸺鹠仙人,他说:“大有性非大有信。”意思就是说,没有大有性,其理相同。又如说“声是无常”,这是“立宗”的话。又说“所作性故”,这就是“立宗的因法”。若是所作,又看见它是无常,譬如瓶等的话,这是“随顺同品”说。若是常住,又看见它不是所作,譬如虚空的话,这又是“远离宗因”说。现在总算把上面的宗、因、喻三分讲完了,总结一句,合乎上面的规则,才算是“真能立”。

    上面说的是“真能立”结构的规则,下面再来说“似能立”错误的比例:

    【虽乐成立,由与现量等相违故,名似立宗。谓现量相违,比量相违,自教相违,世间相违,自语相违,能别不极成,所别不极成,俱不极成,相符极成。】

    “虽乐成立”这句话就是说,立者虽然欢喜成立自己的宗旨,然而还有现量等九种过误,所以叫做“似立宗”。现在一样一样的说明在下面:

    【此中现量相违者,如说声非所闻。】

    (1)“现量相违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非所闻。

    “现”是“现在”、“现有”、“现露”,简别不是过去、未来。也不是现在没有,也不是隐藏。就是“五根直接五尘”的境界,音声本来是耳识亲闻,现在说音声不是所闻,那末,辩论时所听的是甚么?这明明是违背事实,岂不是违背现量吗?所以叫做“现量相违”。

    【比量相违者,如说瓶等是常。】

    (2)“比量相违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瓶等是常。

    花瓶这件东西现在虽然没有破坏,但将来终有一天会破坏,你现在说它是“常”,岂不是违背比量吗?所以叫做“比量相违”。

    【自教相违者,如胜论师,立声是常。】

    (3)“自教相违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是常。

    胜论师是印度一种哲学派,他的主张本来说声是“无常”。他现在既然说声是“常”,岂不是违背自教?所以叫做“自教相违”。

    【世间相违者,如说怀兔,非月有故。又如说言,人顶骨净,众生分故,犹如螺贝。】

    (4)“世间相违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怀兔非月。

    又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人顶骨净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众生分故。

    喻————如螺贝。

    月中怀兔是印度一种风俗,大家都是这样说:“月亮里面怀了一只兔子,你现在说非有,岂不是世间相违吗?”

    第二个例,是印度一种外道,他说:“头顶上如果戴了一顶死人骷髅壳的帽子,就可以生天。”后来看见有人笑他,就立这个宗旨,他说:“人的头顶骨是清净的,因为也是众生的一份,好像海边的螺贝壳一样很白。”他虽然这样的勉强说,但是究竟世人是不公认的,所以说是“世间相违”。

    【自语相违者,如言我母,是其石女。】

    (5)“自语相违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我母是石女

    我母是前陈,石女是后陈。石女又称虚女,是结婚多年不生儿女的妇女。现在前陈既称是我母,明明是有生子;后陈既称石女,明明又是没有生儿;现在把“我母”同“石女”连在一处,岂不是“前后矛盾”?所以叫做“自语相违”。

    【能别不极成者,如佛弟子,对数论师,立声坏灭。】

    (6)“能别不极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有坏灭。

    立者,是佛弟子,敌者,是数论派。后陈的“坏灭”是数论师不共许,数论师说:一切物只有“转变”,没有“坏灭”,所以叫做“能别不极成”。

    【所别不极成者,如数论师,对佛弟子,说我是思。】

    (7)“所别不极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我是思。

    立者,是数论派,敌者,是佛弟子。前陈的“神我”,佛弟子不共许,所以叫做“所别不极成”。

    【俱不极成者,如胜论师,对佛弟子,立我以为和合因缘。】

    (8)“俱下极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我为和合因缘。

    立者,是胜论派,敌者,是佛弟子。前陈的“神我”、后陈的“和合因缘”佛弟子都不共许,前后陈都不共许,所以叫做“俱不极成”。

    注意!这个“和合因缘”不是佛教所说的“因缘假和合”,是胜论派中六句义————“和合句”。

    【相符极成者,如说声是所闻。】

    (9)“相符极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是所闻。

    我们要知道,因明的规则,前后两个“宗依”要“立”“敌”双方共许;“宗依”连成“宗体”,是要“敌者”反对。现在说声是所闻,人人都“共许”,所以叫做“相符极成”。

    【如是多言,是遣诸法自相门故,不容成故,立无果故,名似立宗过。】

    如是二字指上面宗上九过,束为三类:

    (1)前五,遣诸法自相门故。

    (2)中三,不容成故。

    (3)后一,立无果故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遣诸法自相门故”呢?“遣”是“遣除”,诸法自相,就是一切法的自体,“门”是“智门”。一切法的自体本来如是,例如水有湿相,火有热相,风有动相;假定你说水没有湿相,火没有热相,风没有动相,这明明不是遣除它的自相吗?同时也是闭塞对方人的智慧,因为“立宗”本来是开示对方的人,生起智慧,现在不但不能令他生智慧,反而把他本有的智慧遣除了。前面“现量相违”、“比量相违”,“自教相违”、“世间相违”、“自语相违”。这五种相违就是遣除一切法的“自相”,又是遣除对方人的“智相”,所以叫做“遣诸法自相门故”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不容成故”呢?就是不容许成立“宗体”,就是中间三种:“前别不极成”、“所别不极成”、“俱不极成”。因为没有前后陈的“宗依”,则“宗体”即不容许成立。

    所以叫做“不容成故”。

    怎样叫做“立无果故”呢?如无果即等于“徒劳无功”。作事是要有结果,说话既然立敌相符,已经共许,便违背宗体要一许一不许诤论的规则。例如说食饭可以充饥,饮茶可以止渴,这谁人不知?用不着你立宗,如果你要立宗,便成了废话了,所以叫做“立无果故”。

    【已说似宗,当说似因,不成不定,及与相违,是名似因。不成是四:一两俱不成,二随一不成,三犹豫不成,四所依不成。】

    前面“宗过”九种,已经讲过了,现在来讲“因过”十四种,分为三类,“不成”有四,“不定”有六,“相违”有四。现在先讲“四种不成”。

    【如成立声为无常等,若言眼所见性故,两俱不成。】

    (1)“两俱不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是无常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眼所见故。

    因为“声”不是“眼”所能见,立和敞两家都不共许,所以叫做“两俱不成”。

    【所作性故,对声显论,随一不成。】

    (2)“随一不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是无常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所作性故。

    立者,胜论派;敌者,声显论派。“声显论派”他不共许“声”是“所作”,所以叫做“随一不成”,就是随敌者一方面不赞成。

    【于雾等性,起疑惑时,为成大种和合火有,而有所说,犹豫不成。】

    (3)“犹豫不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彼处有火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见有烟故。

    因明规则是用“因”来成立“宗”,那末,“因”的条件先要决定,然后才能用“因”来成“宗”。现在因上的烟还是云?是雾?尚未决定,怎样可以用不决定的烟、云、雾的“因”,来成立彼处有火“宗”呢?“大种”就是“四大种”,因为“火”也是四大和合而成。

    【虚空实有,德所依故,对无空论,所依不成。】

    (4)“所依不成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虚空实有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德所依故。

    印度有一种学派,它根本上不赞成有虚空,所以叫做“无空论师”。因明上的规则,“前陈”的“宗依”先要敌者共许;现在前陈“虚空”,敌者是先不许。现在说德所依故,那末,“德”是“能依”,“虚空”是“所依”,虚空既无,所以叫做“所依不成”。胜论派空是属于实句,德句是依实句,实句的虚空既无,所以德句就变了所依。若再不懂,我再说个例。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我母早年已死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现在又生子故。

    “所依”的“母亲”已死,“能依”的“儿子”何有?这就叫做“所依不成”。

    上面这四种虽然有“因”,然而这“因”不能成立“宗体”,所以叫做“四不成”。

    【不定有六:一共,二不共,三同品一分转、异品遍转,四异品一分转、同品遍转,五俱品一分转,六相违决定。】

    上面所讲的是“四不成”,现在来讲“六不定”,先标六种,向下逐条解释:

    【此中共者,如言声常,所量性故,常无常品,皆共此因,是故不定。为如瓶等所量性故,声是无常;为如空等所量性故,声是其常。】

    (1)“共不定”。例:

    宗————声是常。

    因————所量性故。

    “量”是“思量”,常的“虚空”固然可以思量,无常的“瓶”也可以思量。那末,这个“思量”还是成立“声是常”呢?还是成立“声是无常”呢?二俱不定。

    【言不共者,如说声常,所闻性故,常无带品,皆离此因,常无常外,余非有故,是犹豫因,此所闻性,其犹何等。】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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