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毗尼关要卷第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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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比丘尼犯重法。应半月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(五)。比丘尼于半月。当从众僧中求索教授人(六)。比丘尼不应无比丘处夏安居(七)。比丘尼夏安居讫。当诣众僧中求三事。见闻疑自恣(八)。如此八法应尊重恭敬赞叹。尽形寿不应违(教诫何故说此八不可违法。谓佛姨母及五百舍夷女人从佛三请出家。佛未允。以疾灭正法故。后阿难启请。再三方许。佛说八敬。阿难依制宣传。诸女奉行。名为八敬。比丘尼尊行八法。正法无减所以半月教诫。仍宣八敬。令正法久住故 萨婆多论云。教诫教授有何差别。答曰。遮无利益。故名教诫。与有利益。故名教授。又教住正念。故名教诫。教住正知。故名教授。乃至令修世间善法。故名教诫令修出世间善法。故名教授。此是差别耳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心有贪求。二不差辄往。三教诫出语了了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比丘应克时到。尼亦克时迎。若此丘克时不至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尼至时不迎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闻教授师来。比丘尼当出半由旬迎。供给所须。办洗浴具。为作粥种种饭食。不作如是供给者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僧不差。或非教授日而往。与说八不可违法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僧不差而往。与说法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比丘僧病。应遣人礼拜问讯。若比丘僧不和合众不满足。应遣人礼拜问讯。若不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比丘尼僧病。及不和合众不满足者。亦当遣人礼拜问讯。若不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五分云。若不差教诫尼。语语波逸提。

    教诫余二女众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比丘僧不差。为教授故入尼住处。除因缘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因缘者。尼病是名因缘。

    若僧不差。为教授故入尼住处。随入多少步步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一脚入门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善见云。若不说八敬。先说余法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先说八敬。已后说余法。不犯。

    十诵云。比丘应诵尼戒。莫令忘失。何以故。诸女人喜忘。智慧散乱。我泥洹后。诸尼当从大僧问戒法。

    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比丘克时至。尼克时迎。乃至办种种供具。若僧所差与说八不可违法。若众僧病僧众不满。别部不和合。遗信礼拜。若尼病众不满不和合。亦遣信礼拜问讯众僧。若水道留难。一切难缘等。不遣人礼拜问讯。如是等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会详 僧祇云。教诫尼不得从日没至明相出。不得深猥处。不得露现处。当在不深不露处。若讲堂。若树下。不得十四日十五日月一日二日三日。应从四日至十三日往教诫。不得教诫不和合尼众。到已应问尼僧和合不。若言不和合。应遣使呼来。若不得来者。应与教诫。欲不得偏教诫。不得长语教诫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不同制。大乘同学。息世讥嫌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因讥嫌事。制斯学处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尊者难陀(增一阿含云。尔时牧牛难陀凭杖而立。遥闻佛所说法。即得解悟。求佛出家。受具足戒。是时彼在闲静处。而自修克。成阿罗汉果。此非佛弟难陀)。为僧所差教授比丘尼已。默然而住。大爱道言。我等欲得闻法。愿更与我等说。尊者与说法已。默然而住。复更重请说法。难陀好音声为说法。听者乐闻。遂至日暮(根本云。难铎迦尊者。佛遣彼为尼众说法教诫。时五百苾刍尼闻法。得阿罗汉果 萨婆多云。维卫佛灭后有王。起牛头旃檀塔。种种庄严。此王有五百夫人。供养此塔。各发愿言。我等将来从此王边。而得解脱。尔时王者。今难陀是。五百夫人者。今五百尼是。以本愿因缘故。应从难陀。而得解脱)。尼出祗桓城。门已闭。即依城堑中宿。晨旦在前入城。诸长者讥嫌。沙门释子无清净行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为僧差教授比丘尼。乃至日暮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为僧差者(僧祗云。十法成就。众成就。白成就。羯磨成就。故云为僧差 律摄云。其教授尼人。一被差已。尽寿教授。更不须差)。教授比丘尼者(为说八不可违法及余法是也)。乃至日暮者(律摄云指其分齐。日既没已。名非时。虽在时中。若诸尼众立而不坐。或复营务。纷扰未息。或身有拘碍。而为说法。亦曰非时也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是大尼。二教说八敬。三日已暮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教授比丘尼。乃至日暮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除教授。若受经诵经问义。若以余事。乃至日暮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除比丘尼。若为余妇女受诵经。若问义。若以余事至日暮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日暮日暮想等。二重二轻。二无犯。

    若通夜说法。或寺门相近。或城门不闭。或同在城中。或尼众在白衣舍。此皆无犯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教授尼日未暮便休。除妇女已。若为余人教诵受经问义。及以余事。不犯。若船济处说法。尼听与贾客共行夜说法。若至尼寺中说法。若来寺中请教授人值说法听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三讥谤教尼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制不同。大乘同学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由怀嫉心。制斯学处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尼闻教授师来。半由旬迎。安处房舍。饮食床座。具洗浴处。

    起经人。

    六群僧不差。故生嫉妒心言。诸比丘教授尼。无有真实心。但为饮食故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语诸比丘。作如是语。比丘为饮食故。教授比丘尼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为饮食故(僧祇云。食者。麨面饭鱼肉。复次有食。名色声香味触。教授者。若阿毗昙。若毗尼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生嫉妒心。二言为饮食教授。三说而了了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作是言。诸比丘为饮食故教授尼。乃至诵受经若问。说而了了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不了了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五分云。若言为供养故。教诫比丘及余三众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言比丘行十二头陀行。坐禅诵经作诸功德。皆为供养利故语语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僧祇云。若言为医药者。得越毗尼罪。

    若语比丘尼。作如是语。彼比丘为饮食故。教诫汝等。得越毗尼罪。

    若语比丘尼。彼比丘为医药故教诫汝等。得越毗尼心悔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其事实尔为饮食。教授尼。为饮食故。教诵经受经。若问。若戏笑语。独语。梦中语。欲说此错说彼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会详 维摩诘经云。不嫉彼供。不高己利。而于其中。调伏其心。常省己过。不讼彼短。

    什师曰。如一比丘林中坐禅。时至须食。持钵出林。路逢恶贼。引弓射之。比丘怒已。自责不生恶心。又指腹语贼。汝应射此。我为彼出林。故致斯恼。此腹之罪耳。省己恕物。类如此也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四与非亲里尼衣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不同结。大乘不同。学为利众生故。然在末法。应须审慎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因致讥嫌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三缘合结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一乞食比丘威仪具足。有比丘尼。见便生善心。数请彼比丘。比丘不受。异时众僧分衣物。此比丘持分出门。见此尼来。即以与之。意彼不收。尼辄受之。比丘数数向人嫌责彼尼。诸比丘闻白佛。诃责结戒。不听与比丘尼衣。诸比丘皆畏慎不敢与亲里尼衣。佛言。听与亲里尼衣。更加非亲里三字。祗桓中二部僧共分衣物。二部错得尼持衣相换。比丘未允。佛言。若贸易听。当如是说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与非亲里比丘尼衣除贸易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(如三十事中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尼非亲里。二与非贸易。三彼已取竟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与非亲里比丘尼衣除贸易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五分云。若与破戒邪见亲里尼衣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与非亲里余二女众衣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萨婆多云。若与应量衣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与不应量衣物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若尼被贼现阙衣服。设使非亲里与之。无犯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与亲里衣共相贸易。与塔与佛与僧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五与非亲里尼作衣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不同制。大乘同学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因致讥嫌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有比丘尼。欲作僧伽黎。至僧伽蓝中。语迦留陀夷。愿尊者与我作衣。报言。汝等喜来催促。故不能作。尼言。我不相催。作竟与我。即与裁之。作男女行欲像。尼来取衣。即襞与之。语言。不得妄解披着。亦莫示人。时到当着。在尼僧后行。尼如其教。即着后行。诸居士见高声大笑。大爱道问知其故。白诸比丘。比丘白佛。呵责结戒。不听与比丘尼作衣。诸比丘皆畏慎不敢与亲里尼作衣。佛言。亲里者不犯。当如是说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与非亲里比丘尼作衣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作衣者(作者谓割刺。浣染衣者。谓僧伽黎。郁多罗僧。安陀会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二缘。方成本罪。一尼非亲里。二自手裁缝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与非亲里比丘尼作衣。随刀截多少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随缝一针。亦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复披看牵挽熨治。以手摩扪。若捉角头挽。方正安帖。若缘。若索线。若续线。一切突吉罗。

    五分云。取衣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割截时染时。皆波逸提。

    缝时。针针波逸提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与亲里尼作。若与僧与塔作。若借他衣着浣染治还主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六与尼屏坐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犯不同。大乘同学。护世讥嫌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因招讥谤。制斯学处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迦留陀夷与偷兰难陀比丘尼。各有欲意。在门外共一处坐。诸居士见。皆共嫌之。各相谓言。汝等观此二人共坐。犹如夫妇。亦如鸳鸯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与比丘尼在屏处坐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屏处坐者。一比丘。一比丘尼。屏处者。见屏处。闻屏处。见屏处者。若尘若雾若烟若云若黑闇不见也。闻屏处者。乃至常语不闻声处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是屏处。二无智人。三身相近坐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若独与比丘尼屏处坐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盲而不聋。聋而不盲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立住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僧祗云。若尼请一比丘食。一尼共比丘坐。一比丘尼来往益食。益食尼去时。比丘随。一一时得波夜提。

    五分云。与余二女众坐。亦波逸提。

    萨婆多云。经行已还坐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随起还坐。随得尔所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若比丘有伴。若有智人。若行过卒倒地。若病转倒。或为力势所持。若被系闭。若命难。梵行难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七与尼同期行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不同犯。大乘同学。此是制罪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由讥嫌故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三缘合结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六群与六群尼。在拘萨罗人间游行。诸居士见。皆共嫌之。诸比丘闻白佛。呵责结戒。不听与比丘尼共行。诸比丘不先与尼共期。道路相遇。畏慎不敢共行。佛言。若不期。无犯。更加共期二字。后众多比丘从舍卫欲至毗舍离。时众多尼亦往。欲得同行。以佛结戒。故不敢共行。比丘前去。尼在后行。为贼所劫。失衣钵。诸比丘白佛。佛言当如是说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与比丘尼同期一道行。从一村乃至一村。除异时。波逸提。异时者。与估客行。若疑畏怖时。是谓异时。

    释义 期者。言共去至某邨某城某国土(僧祇云。共期者。若今日。若明日。若半月。若一月)。同期一道行(总标乃至邨间别释)。道者。村间有分齐行处是(僧祇云。道行者。三由延。二由延。一由延。一拘卢舍)。除异时(是遮制中之开听)。与估客行(估客者。根本作商旅 律摄云。商旅者。若离此伴。无由进路。为此圣开除余缘。故此中行法者。苾刍尼食。苾刍应持。若至食时。更相授与。有病苾刍。应共舁去。若人少者。尼亦助舁。应在头边。不应近足。若至邨落。随病所须。为觅医药。若尼有病。准此应知)。是谓异时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有心共期。二发足同行。三至村里分齐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与比丘尼同一道行。乃至村间分齐处。随众多少界多少。一一波逸提。

    非村空处行。乃至十里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减一村。减十里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多村间同一界行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方便欲去。共期庄严。一切突吉罗。

    僧祇云。若共车伴行。止息发去时唤尼来。勿使不及伴。作是语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言去去。姊妹勿使失伴。无罪。

    比丘共商人随道行。商人先入聚落。比丘不知道行法。见尼问言。姊妹示我道来。即名共期。若尼来举一足。得越毗尼罪。

    举二足。波夜提。

    言去示我道路者。无罪。

    若聚落中。请比丘食。不知檀越家处。见尼问言。知某甲檀越家处。不示我处来。即名为期。若举一足。越毗尼罪。

    举二足。得波夜提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地行为契。后遂乘空现身。共期隐形而去。皆得恶作。

    萨婆多云。不期而偶共同道。当使相去。不闻声处。若相闻已还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与余二女众期行。同犯(亦波逸提)。十诵云。若有王夫人共行。不犯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不共期大伴行。疑恐怖处。若为力势者所持。若被系命难梵行难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八与尼期同船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犯不同。大乘同学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由讥嫌故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三缘合结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六群举六群尼共乘船。上水下水居士讥嫌。比丘白佛。呵责结戒。不听与尼共乘一船。诸比丘不期而乘一船。皆畏慎。佛言。不期无犯。后众多比丘欲渡恒河。有众多尼。亦欲渡恒河。以佛结戒。故不敢与尼共渡。尼让比丘先渡。船至彼岸。暴雨水涨。未还之间。日时已暮。诸尼即在岸边宿。夜偶贼劫夺。佛言。直渡者无犯。当如是说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与比丘尼。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。除直渡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上水下水(上者逆流而上。下者顺流而下。除渡成犯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二缘。成本罪。一有心共期。二两脚入船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。除直渡。若入船里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一脚在船。一脚在地。若方便欲入而不入。若共期庄严。一切突吉罗。

    萨婆多云。与尼议载船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若一比丘与一尼共期载一船。一波逸提。

    乃至与四尼共载一船。四波逸提。

    随尼多少。随得尔所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四比丘与一尼共载一船。各得一波逸提。

    亦随尼多少得尔所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与式叉摩那沙弥尼共期同船。同犯(亦波逸提)。若尼与比丘各在异船。共期无白衣伴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不期。必使语声不相闻处。若相闻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不共期。若直渡彼岸。船师失济上水下水。或为力势所持。或被系命难。梵行难。无犯。

    根本云。篙棹柁折。随流而去。或避滩碛。或柁师不用其语。此皆无犯。

    十诵云。欲直渡。为水所漂去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会详 律摄云。若苾刍等将行之时。预先一日。应白二师。我今有事。诣彼村坊。听不随师。不应违逆。若无二师。应白上座。所有卧具。嘱他守护。于同行伴。普告令知。勿有病人舍弃而去。出门之时。应相告曰。今日我等不有遗忘事。不应可斟量。所依商旅善恶进。不无令废阙。于自同伴。更相顾恋。有仇隙者。不应共行。若有因缘。须共行者。应忏摩已。与之同去。凡涉路时。应为法语。勿出恶言。或为圣默然。勿令心散乱。若至天神祠庙之处。诵佛伽他。弹指而进。苾刍不应供养天神。若于路次暂止息时。或至泉池取水之时。皆诵伽他。其止宿处应诵三启。自整威仪。问停止处。

    ○第二十九尼赞得食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犯不同。大乘同制。是邪命自活故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因不敬事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三缘合结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有一居士。请舍利弗目连。于露地敷好坐具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偷兰尼往居士家。见已即问。欲请比丘耶。报言。我请舍利弗目连。尼言。居士所请。是下贱人。若先语我。我当为请龙中之龙。问言。何者是龙中之龙。尼言。尊者提婆达多等是。语顷二尊者至。尼语居士言。龙中之龙已至。居士言。汝向者言是下贱人。今云何言龙中之龙耶。自今以去。勿复来往我家。二尊者食讫。还僧伽蓝。佛知而故问。今日受请食。得充足耶。答曰。食虽充足。我于居士家。亦是下贱人。亦是龙中之龙。佛问知其故。呵责提婆达多部党。已结戒。遣比丘尼。劝化得食者。波逸提。时诸比丘不知有劝化无劝化。后乃知有劝化。或有作波逸提忏者。或有疑者。佛言。不知不犯。罗阅城中有大长者。是黎师达亲友。彼作是言。若黎师达来至罗阅城者。我当为黎师达故。供养众僧。有尼闻此语。默然在怀。异时尊者入城。尼闻往语长者。即遣信请尊者及众僧食。黎师达问。云何知我来至此耶。长者言。家所供养。尼见语尊者言。若尔我不应食。长者言。我不从此尼语设食。我先有誓愿。尊者言。虽有此语。我亦不应食。即止不食。往白世尊。佛言。若檀越先有意者。不犯。当如说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知比丘尼赞叹教化因缘得食食。除檀越先有意者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赞叹教化者。阿练若乞食人着粪扫衣。作余食法。不食一坐食一抟食。冢间坐。露地坐。树下坐。常坐。随坐。持三衣赞偈多闻法师。持律坐禅(释论云。美其功德。名为赞赞之不足。又称扬之名为叹也)。得食食者(上食字饮食也。下食字吞咽也)。从旦至中得食(食有五正食。五不正食。释于后文)。除檀越先有意者(律摄云。谓彼施主先生此念。营办饮食。拟施其人。设令赞叹具戒多闻。此亦非犯。由闻赞叹。遂便不食。是故复言。除先有意者)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大尼赞叹。二有教化想。三食已入咽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知比丘尼教化得食。食咽咽波逸提。

    除此饮食已。教化得余衬体衣灯油涂足油(正法念处经云。此足跟通于眼脉。以油灌鼻。以油涂足。能令眼明净)。一切突吉罗。

    教化教化想。波逸提。

    教化疑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不教化教化想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不教化疑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五分云。以余四众赞叹因缘得食食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萨婆多云。乃至教以少姜着食中比丘食者。突吉罗。

    此戒体但偏赞其德。不问凡圣食者。尽波逸提。

    若不曲赞功德。但说布施沙门。福德甚大。比丘食者。无罪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若不知。若檀越先有意。若教化无教化想。若尼自作檀越。若檀越令尼经营。若不故教化而乞食与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○第三十与妇女同行戒

    总释。

    此是不共戒。尼犯不同。大乘同学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由道行事讥谤烦恼。制斯学处。此戒二缘合结。

    缘起处。

    佛在给孤独园。毗舍离女嫁舍卫人。与姑共诤。还诣本国。

    起缘人。

    阿那律从舍卫往毗舍离。妇欲同行。答言可尔。即与同行。时夫主不在。后日还家。即问母。妇何所在。母言。与我斗竞逃去。不知所在。夫主逐之。于道路得妇。语尊者言。何故将我妇逃走耶。答言。止止。莫作此语。我等不尔。长者言。云何言不尔。汝今现与我妇同道行。其人即打阿那律。几断命根。尊者于下道。在一静处。结跏趺坐。入火光三昧。长者见即忏悔(谓四姓中。豪族望重。世礼自居。有德者自称。净名疏云。国内胜人称为长者。原西国与此方所称不同。彼以贵姓豪族。富商大贾。积财钜万。咸称长者。此方乃有德之称。谓年耆德艾。事长于人。称为长者。法华文句云。具十德名长者。一姓贵。二位高。三大富。四威猛。五智深。六年耆。七行净。八礼备。九上叹。十下归)。尊者还僧伽蓝。向诸比丘说。有少欲者白佛。呵责结戒(戒文如后唯无共期)。时诸比丘不共期。道路相遇。畏慎不敢共行。佛言。不共期不犯。当如是说戒。

    所立戒相。

    若比丘与妇女共期同一道行。乃至邨间波逸提。

    释义 并同前与尼期行。戒中无异。

    犯缘 此戒具足三缘。方成本罪。一有心共期二人女堪行欲境。三至邨齐限。

    定罪 此中犯者。共尼斯行不异。

    律摄云。若化女。天女。龙女。半释迦女。二根。若未堪行淫女同路行。咸得恶作。

    尼等四众突吉罗。是谓为犯。

    开缘 不犯者。亦同前戒。

    根本云。若他遣女人引道。或迷于道路。女人指授。无犯。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。

    毗尼关要卷第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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