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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嘉禅宗集注卷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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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夫问妇曰。此瓶汝昔爱否。对曰实爱。今能爱否。对曰昔所不知。故宝爱之。今已见之。不复爱也。夫曰。吾昔未悟。故与汝情爱弥笃。今已悟已。不复爱也。

    智者观之。但见发毛爪齿。薄皮厚皮。血肉汗泪。涕唾脓脂。筋脉脑膜。黄痰白痰。肝胆骨髓。肺脾肾胃。心膏榜胱。大肠小肠。生脏熟脏。屎尿臭处。如是等物。一一非人。

    人之所以贪欲者。执有人我故也。今以此身摩顶至踵。观之中间所有。不过三十六物。质碍归地。润湿归水。暖气归火。动摇归风。始则聚之以为身。终则散之以归本。中间求之。一一非我。今者妄身。何者为是。如是观之。毕竟无身。既无有身。则假名为人。与幻化等。男女皆幻。能所俱空。淫与淫者。毕竟何有。胡乃於虚空而构恶业。致三途苦耶。

    识风鼓击。妄生言语。诈为亲友。其实怨妬。败德障道。为过至重。应当远离。如避怨贼。

    此释上文。或者之疑。疑者曰。此身空虚。若其无人。何以能言语相亲善耶。故释之曰。能言语者。不过最初托一念识心。妄有缘气於中积聚。此识与父母己三之报风居於脐轮之下。如炉鞴槖钥。鼓此识风。以击喉舌龈腭而为语言。非徒喉舌龈腭而能语言也。若能语言。则诸死者尚有舌存。胡不言耶。相亲善者。不过四大诈为亲善。其实与我作诸怨妬。譬若有人。与怨家结为亲友。自虽不即行杀。惟教作诸不善。使之败德障道。以为罪魁为死因。四大亦然。相与百年。诈为亲友。淫杀盗妄。靡不由之。为过至重。是故智者。应当远离。如避怨贼。

    是故智者观之。如毒蛇想。宁近毒蛇。不亲女色。何以故。毒蛇杀人。一死一生。女色系缚。百千万劫。种种楚毒。苦痛无穷。谛察深思。难可附近。

    前因女色。而通明人身不净。苦空无常。无我妄执成过。今则会人身之过。而的归女色。应当以智慧观之。犹如毒蛇。不可亲近。

    是故智者。切检三愆。改往修来。背恶从善。不杀不盗。放生布施。不行淫秽。常修梵行。

    前已三业别明止行二善。今则总明三业。要在时时切检三愆。恶则改之。善则行之。此亦总言止行二善也。别明中。不杀不盗不淫。止善也。放生布施梵行。行善也。然有即止善而为行善。如涅盘云。不饮酒肉。施与酒肉。不服花香。施与花香。如是施者。无分文之费。而得名为大施檀越。此佛为世间人能布施。而不能持戒。故赞戒而具大施。使人知施之胜。而莫大於戒。非谓持戒。而不必行施也。

    日夜精勤。行道礼拜。归凭三宝。志求解脱。於身命财。修三坚法。

    上明止行二善。犹是人天戒善。不坚牢法。不足以为出世之因。必须日夜精勤。志求解脱。於身命财。修三坚法。此则应依止观四种三昧。备修十大愿王。方合其法。三坚之法。出本事经。一不坚财。贸易坚财。谓一切世间财物。体非坚固。聚散无常。不可久保。若能持用布施清净梵行之人。远求无上安乐涅盘。或求当来人天乐果。即为坚固之财。永久不坏矣。是为不坚之财。贸易坚财也。二不坚身。贸易坚身。谓父母所生之身。乃四大假合而成。危脆不实。体非坚固。生灭无常。不可久存。若能持守五戒。清净无染。修习菩提无上之道。以证金刚不坏之身。是为以不坚身。贸易坚身也。四大者。地大。水大。火大。风大也。五戒者。不杀。不盗。不邪淫。不妄语。不饮酒也。三不坚命贸易坚命。谓人所受之命。虽寿夭不齐。皆同梦幻。体非坚固。倐忽无常。不可久保。若能了知四谛。习习正法。起越生死。以续常住不朽慧命。是为以不坚命。贸易坚命也。

    知身虚幻。无有自性。色即是空。谁是我者。一切诸法。但有假名。无有定实。是我身者。四大五阴。一一非我。和合亦无。内外推求。如水聚沫。浮泡阳焰。芭蕉幻化。镜像水月。毕竟无人。无明不了。妄执为我。於非实中。横生贪着。杀生偷盗。淫秽荒迷。竟夜终朝。矻矻造业。虽非真实。善恶报应。如影随形。作是观时。不以恶求。而养身命。

    此大师诫劝行人。不可以恶求而养身命。何以故。世人只为不达一切法空。以身命而为实有。是故恶求多求以养身命。不知身非实有。命不我延。何得以人间虚幻之身。造地狱真实之罪。以阎浮须臾之命。贻恶道长久之因。以五欲苟合之乐。婴摧折色心之苦。文有法喻。合有结责。细寻可知。

    应自观身。如毒蛇想。为治病故。受於四事。身着衣服。如裹痈疮。口[(歹*又)/食]滋味。如病服药。节身俭口。不生奢泰。闻说少欲。深乐修行。

    此及下文。乃劝行人为治病故。应受四事。盖人身者。法身慧命之一大疮疣也。身疮畏寒丑。非衣服之药而不治。口疮畏饥馑。非饮食之药而不治。故曰身着衣服。如裹痈疮。既因病而设药。弗执药以成病。宜节身而俭口。少欲而知足。不生奢泰。深乐修行。

    故经云。少欲头陀。善知止足。是人能入贤圣之道。

    引证中意。言欲修少欲知足之行。须尚头陀抖擞之教。事具十二头陀经。既依阿兰若树下冢间露地常坐不卧。则能於住处卧具而修止足也。既依常乞食一坐食次第乞。则能於饮食而修止足也。既但三衣粪扫衣不畜余长。则能於衣服而修止足也。既依腐烂药而治病。则能於医药而修止足也。此为比丘入道之行门。三乘圣贤之标帜也。

    何以故。恶道众生。经无量劫。阙衣乏食。叫唤号毒。饥寒切楚。皮骨相连。我今暂阙。未足为苦。

    古德云。出家之人。三常不足。谓衣。食。睡眠。此三不足。真实为道。於是满足。多生放逸。长而说净。不生放逸。亦有道之士也。既头陀而苦行。必三常之不足。人於不足之时。当念恶道之苦虽不足而常知足也。

    是故智者。贵法贱身。勤求至道。不顾形命。是名净修身业。

    愚人必贵身而贱法。则身先而道后。惟形命是顾智者必贵法而贱身。则身后而道先。惟大道是求愚智不相及者如此。道不道。亦因是以判矣。

    云何净修口业。深自思惟。口之四过。生死根本。增长众恶。倾覆万行。递相是非。是故智者。欲拔其源。断除虚妄。修四实语。正直。柔软。和合。如实。此之四语。智者所行。

    凡净修口业。当自思惟。口之出言。有过有功。过则口四恶业。即绮语。恶口。两舌。妄语。此之四语能递相是非。增长过恶。倾覆万行。成生死根本。是为过也。愚人以四恶培其根。是故生死之本日以增。智者以四实拔其源。是故涅盘之性日以长。

    何以故。正直语者。能除绮语。柔软语者。能除恶口。和合语者。能除两舌。如实语者。能除妄语。

    行人既知口业功过。是非不同。复应须知功能除过。如药能治病。必与病相反。口业亦然。正直与绮语反。无委曲故。柔软与恶口反。无粗暴故。和合与两舌反。无斗构故。实语与妄语反。无虚伪故。而此四语。又必相须而进。何以故。盖正直无三。则失之於刚。柔软无三。则失之於媚。和合无三。则失之於苟。如实无三。则失之於野。正当以一为主。以三为宾。主宾合行。既善且美。

    正直语者有二。一称法说。命诸闻者。信解明了。

    称法。即依本有之事法也。法相差别。分明决择。能令闻者信解明了。

    二称理说。令诸闻者。除疑遣惑。

    理者。文也。性也。依文而析。称性而谈。能令人断权疑。生实信。

    柔软语亦二。一者安慰语。令诸闻者。欢喜亲近。

    人之所以远己而不喜近者。以其有逆语而拒之也。今既安慰。故能使人欢喜亲近。

    二者宫商清雅。令诸闻者。爱乐受习。

    宫商举五音之二。若人语言既中五音。又能辞辩清雅。孰有闻者。不爱乐受习。然四语中。有勉然可学者。有勉学而不能成者。惟宫商清雅为难能也。以其人有南北。音有清浊。口有辩讷。气有通塞。求其人於千一。吾不能於旦暮遇。噫。善说法者。於音声之道亦难矣哉。

    和合语者亦二。一事和合。见斗诤人。谏劝令舍。不自称誉。卑逊敬物。

    见人斗诤劝谏令舍。固谓之和合语矣。又不邀功伐善而自称誉。兼之卑逊敬物。此和之至和者也。

    二理和合。见退菩提心人。殷勤劝进。善能分别菩提烦恼。平等一相。

    退菩提心者。以其与烦恼性互相乖角。若水火之同器。由是或菩提之水而不能灭烦恼之火。反为烦恼火之所煎沸。烦恼胜而菩提所以退也。盖他未闻圆顿。烦恼即菩提之教也。今则善能分别菩提烦恼。平等一相。相与和合为一体。则不诤而和合矣。

    如实语者亦二。一事实者。有则言有。无则言无。是则言是。非则言非。

    有无不逾其言。固道人之实语。是非不绝其口。岂出家之直言。当是於物理之论。不越其是非耳。

    二理实者。一切众生。皆有佛性。如来涅盘。常住不变。

    理实语者。乃称性宣说。一切众生皆有佛性。与佛不异。则生即无生。如来涅盘。常住不变。与生无殊。则灭元不灭。

    是以智者。行四实语。观彼众生。旷劫已来。为彼四过。之所颠倒。沉沦生死。难可出离。

    智者欲迁善以清修。须观恶而知过。众生由四颠倒以沉沦。我当循四正道以出离。

    我今欲拔其源。观彼口业。唇舌牙齿。咽喉脐响。识风鼓击。音出其中。

    欲遏其流。当拔其源。拔源乃当遡流以寻源。得源则可拔。其流可遏矣。流者。四恶语也。语由寄声。而音声又由唇舌牙齿等。自外而遡至於脐。脐出息风。故上击成声。发为言语。然而息又由识之所主。故曰识风鼓击。是则欲息其声。当息其息。欲息其息。当息其心。非曰总不言也。而心君持正。以司其令也。

    由心因缘。虚实两别。实则利益。虚则损减。实是起善之根。虚是生恶之本。善恶根本。由口言诠。诠善之言。名为四正。诠恶之语。名为四邪。邪则就苦。正则归乐。善是助道之缘。恶是败德之本。

    上令遡流寻源。既得其心。苟欲拔之。先知功过。改之从之。舍四邪而归四正。不徒为生善致乐。亦可以为助道证真。

    是故智者。要心扶正。实语自立。诵经念佛。观语实相。言无所存。语默平等。是名修口业。

    前明口业止善。今又兼明口业行善。止行兼进。故能灭恶而生善也。然又须观语实相。非有非无。语默平等。不多不少。不以伙言而致失。弗事哑法以招讥。方名口业清净也。

    云何净修意业。深自思惟。善恶之源。皆从心起。邪念因缘。能生万恶。正观因缘。能生万善。

    三业因缘。意为根本。意苟有念。身口随之。善调三业者。又当先慎意业以为其本。

    故经云。三界无别法。惟是一心作。当知心是万法之根本也。

    引证中。且心作诸法。未言万法惟心。

    云何邪念。无明不了。妄执为我。我见坚固。贪瞋邪见。横计所有。生诸染着。

    种种邪念。莫不始於无明。不了五阴无我。万法本空。由是我见坚执。人相角立。贪瞋邪见。横计染着。起信所谓。无明不觉生三细。境界为缘长六粗是也。

    故经云。因有我故。便有我所。故起於断常六十二见。

    我者。外道所计之神我也。我所者。谓五阴是神我所依之处所也。有时或计色即是我。离色是我。我大色小。色住我中。色大我小。我住色中。一阴计四余四亦然。成二十。历过去现在未来。成六十。加根本断常。有六十二。

    见思相续。九十八使。三界生死。轮回不息。

    上六十二见。惟得通定外道所发。今见惑八十八使。加思惑十使。则悠悠凡夫。与诸外道。皆共有之。

    当知邪念。众恶之本。是故智者。制而不随。

    众生无始。莫不具於邪念。愚人随而不制。所以成惑。智者制而不随。所以成智。

    云何正观。彼我无差。色心不二。

    正观之法。先了三界惟心。万法惟识。惟心则人己一体。而谁彼谁此。惟识则依正不二。而何色何心。谁彼谁此。则彼我之分别忘。何色何心。则色心之能所绝。怨亲平等。混和於法界之源。境智圆融。寂灭於真如之海。内惑不作。外境都捐。尚何惑业轮回之有哉。

    菩提烦恼。本性无殊。生死涅盘。平等一照。

    生死即涅盘。烦恼即菩提。本出净名经。天台立圆顿宗旨。本依乎此。即大师从天宫悟入。亦得乎此。上言彼我无差。色心不二。苟微此。则旨无所归矣。是故能於此二。达本性无殊。平等一照。则心心绝待。念念圆融。三观正修。思过半矣。

    故经云。离我我所。观於平等。我及涅盘。此二皆空。

    微离我我所。则不能观於平等。微观於平等。则不能离我我所。言平等者。我及涅盘。二皆空耳。

    当知诸法。但有名字。故经云。乃至涅盘。亦但有名字。又云。文字性离。名字亦空。

    诸法但有名字。则名无实名。名无实名。则体无实体。如是则烦恼非烦恼。菩提非菩提。生死涅盘亦复如是。故涅盘云。谁有烦恼。而言毗婆舍那能破烦恼。然则谁有菩提。而言烦恼能障菩提。菩提烦恼。二性既空。则诸法涅盘。但有名字。又文字性离。则名字亦空。名实俱空。故诸法平等。

    何以故。法不自名。假名诠法。法既非法。名亦非名。名不当法。法不当名。名法无当。一切空寂。

    肇法师云。名无召体之功。体无应名之实。无名无实。名实安在。盖世出世间之法。皆是众生妄计假立名字。遂执之以为真实。由是缘名责相。逐影忘形。不知法既非法。名亦非名。两皆无当。本来空寂。

    故经云。法无名字。言语断故。

    假名不能诠实法。以其假实不同故也。

    是以妙相绝名。真名非字。何以故。无为寂灭。至极微妙。绝相离名。心言路绝。当知正观。遡源之要也。

    妙相但绝名。非无真体。真名但非字。非无真名。良以无为寂灭。至极妙微。故绝相离名。名所不能名心言路绝。思所不能到。如是正观。方能遡源。

    是故智者。正观因缘。万惑斯遣。境智双忘。心源净矣。是名净修意业。

    因缘者。所观之事境也。即上所明彼我色心。菩提烦恼是也。正观者。能观之理。观能融事以归理。即上所明。无差不二。名实双忘之智慧也。能如是观万惑不遣而自遣。境智不忘而自忘。惑遣观忘。心源了然清净矣。

    ○三乘渐次第六

    夫妙道冲微。理绝名相之表。至真虚寂。量越群数之外。

    本欲明说。先言无说以标本。盖无说为所说之理。有说为能诠之教。能了无说则不妨有说。是则终日无言而炽然演说。终日说法而寂尔无声。所谓说时默。默时说。大施门中无壅塞。

    而能无缘之慈。随有机而感应。不二之旨。逐根性而区分。顺物忘怀。施而不作。终日说示。不异无言。设教多途。无乖一揆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不疾而速。感而遂通。故能朗然元照。鉴於未形。如来乘莫二之真心。吐不一之殊教。乖而不可异者。其惟圣人乎。又曰。顺物照俗。忘怀照真。终日施为。同归无作。

    是以大圣慈悲。随机利物。统其幽致。群籍非殊。

    慈悲利物。乃从体以起用。自无差而为差者也。幽致非殊。乃即用而即体。即差别而为无差者也。

    中下之流。观谛缘而自小。高上之士。御六度而成大。

    三乘渐次渡河。天台判在通教。若约时说。乃在生熟二酥。约化仪说。乃属於渐。约不定。则如来不思议力。一音演说。得解随机。约秘密。则如来或为此人说四谛。或为彼人说因缘说六度等。彼此互不相知。今文正明不定。故曰中下自小。高上成大。岂非上中下乘在机。而不在佛乎。

    由是品类愚迷。无能自晓。或因说而悟解。故号声闻。

    此明下智得名之所自也。谓闻四谛声而悟道。故号声闻。

    原其所修。四谛而为本行。

    此明下智修行之所本也。谓能知苦断集慕灭修道故。

    观无常而生恐。念空寂以求安。患六道之轮回。恶三界之生死。

    此明下智趣向之本志也。生死固无常。菩萨处之而不畏。涅盘固安隐。菩萨慕之而未暇。以其有慈悲大志故也。故於六道三界。处之怡然。声闻反是故於是。生恐恶患。寻乐求安。

    见苦常怀厌离。断集恒畏其生。证灭独契无为。修道惟论自度。

    此明下智观四谛所以成声闻之故。盖四谛法门。四教通用。惟观其根性进解何如。圆教亦观四谛。彼何以独称无作。以其能解生死即涅盘。烦恼即菩提等。惟此声闻则不然。如空中本自无刺。彼故见苦而常怀厌离以拔之。见集而恒畏其生以断之。虚空亦本自无得。彼故慕灭而独契之。修道而独度之。此其所以为下智也。然此但言藏教尔。通教则非然。以其能解色即是空。非色灭空故也。

    大誓之心未普。摄化之道无施。六和之敬空然。三界之慈靡运。因乖万行。果阙圆常。六度未修。非小何类。如是则声闻之道也。

    大誓未普。从容与而言之也。若峻辞夺之。正当言其不普。誓既不普。摄化何施。所谓如獐独跳。不顾后群者也。六和敬者。石壁云。一同戒和敬。二同见和敬。三同行和敬。四身慈和敬。五口慈和敬。六意慈和敬。余曰。声闻非无六和之敬。第归之於空。然而己六和既空。慈悲不运。若菩萨欲圆万德之果。须顺万行之因。声闻因行有乖。果德岂能不阙。六度旷然不修。自非小乘何类。所以判入声闻乘也。

    或有不因他说。自悟非常。偶缘散而体真。故名缘觉。

    梵语辟支迦罗。此称独觉。亦称缘觉。不因他说。自悟无常。单言独觉也。偶缘散而体真。兼言缘觉也。

    原其所习。十二因缘。而为本行。

    十二因缘有三种。三世。一期。一念下且言其三世。

    观无明而即空。达诸行而无作。二因既非其业。五果之报何酬。爱取有以无疵。老死亦何所累。

    无明与行。过去二支因也。通教缘觉。能了烦恼即空。结业无作。识。名色。六入。触。受。现在五支果也。因既即空。果亦何得。故曰二因非业。五果何酬。爱。取。有。三支现在因也。由有现在三支之因。故感未来二支老死之果。爱取既已无疵。老死故无所累。此缘觉观因缘灭相。入道之法也。

    故能翛然独脱。净处幽居。观物变而悟非常。睹秋零而入真道。四仪庠序。摄心虑以恬愉。性好单栖。憩闲林而自适。

    此明独觉。谓独宿孤峰。乐独善寂。观物变易。自悟无生。如国王见落花而悟道。比丘听钏声而证真。

    不欣说法。现神力以化他。无佛之世出兴。作佛灯之后焰。

    初心菩萨。能说法而未能现通。缘觉独觉。能现通而不能说法。惟佛与佛。乃兼有之。然而又有现通不现通诸缘觉独觉。说法不说法诸缘觉独觉。亦不得一准。

    身惟善寂。意玩清虚。独宿孤峰。观物散灭。利他不普。自益未圆。於下有胜。於上不足。两非其类。位取中乘。如此。辟支佛道也。

    辟支取唯如鹿。亦能匡徒领众。第利他不普耳。自益未圆。且约通教言之。辟支先侵正使。少侵习气菩萨至果时。正习俱尽。以此二事。以定三人。今则於下有胜。於上不足。在季孟之间。故号辟支迦罗。

    如其根性本明。元功宿着。学非博涉。解自先知。

    此明菩萨乘。皆由宿秉。积功累德。不止一生。诚非学聚问辨而来。

    心无所缘。而能利物。慈悲至大。爱见之所不拘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有悲无智。爱见是生。有智无悲。堕二乘地。今以忘机之智。导无缘之悲。所以为通教菩萨也。金刚三昧经云。若化众生。不生於化。不生无化。其化大焉。

    终日度生。不见生之可度。

    金刚般若云。灭度一切众生。实无众生得灭度者。此之谓也。

    一异齐旨。解惑同源。人法俱空。故名菩萨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一谓照真。异谓照俗。真俗虽异。妙旨不殊。解惑例然。自利。则大智为首。已证二空。利他。则大悲为先。长游六趣。悲智俱运。故号菩提萨埵焉。

    原其所修。六度而为正因。

    藏通菩萨。皆修六度。应以事理二种别之。今正言修理六度也。

    行施。则尽命倾财。

    身命财。三者俱施。如此行檀。修三坚法。

    持戒。则吉罗无犯。

    七聚净戒。虽最小者。为突吉罗。而亦无犯。况其大者乎。又应云。性重讥嫌。二皆无犯。

    忍辱。则深明非我。割截何伤。安耐毁誉。八风不动。

    经云。我於往昔。节节支解。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。应生瞋恨。石壁云。良由四相即空。顺违无地。称法成想。故曰深明。八风者。利衰毁誉。称讥苦乐。

    精进。则勤求至道。如救头然。自行化他。剎那之顷无间。

    精则不杂。进则不退。不杂不退。以求大道。如救头然之急。如丧考妣之哀。二利兼行。虽剎那亦无少间。如是可谓真精进也。

    禅那。则身心寂怕。安般希微。住寂定以自资。运四仪而利物。

    入定之法。宜调身调息调心。入则调粗而至细。出则调细以出粗。住则三事以均调。所谓入出住百千三昧是也。梵语安那般那。此云遣来遣去。即调息之方也。谓菩萨住则修寂。定以自资。出则运四仪而利物。莫非自他兼利之事也。

    智慧。则了知缘起。自性无生。万法皆如。真源至寂。

    中论云。因缘所生法。我说即是空。岂非自性无生乎。以此充扩一切。则万法皆如。而真源至寂矣。

    虽知烦恼无可舍。菩提无可取。而能不证无为。度生长劫。

    前明菩萨能达假而即空。今则能从空而出假。於无可舍中。吾故舍之。无可求中。吾故求之。不证无为。度生长劫。

    广修万行。等观群方。下及谛缘。上该不共。

    般若有共不共。共则三人同修。即下及谛缘等观。通理不共。则独菩萨法。非但六度有别。亦乃道观双流。

    大誓之心普被。四摄之道通收。总三界以为家。括四生而为子。悲智双运。福慧两严。超越二乘。独居其上。如是则大乘之道也。

    此赞菩萨其心普。其行通。其家大。其子多。而悲智双运。福慧两严。故能超越居上。以成大乘之道也。

    是以一真之理。逐根性以阶差。取益随机。三乘之唱备矣。

    理本无差。教随机异。谛缘度法。唱为三乘。

    然而至理虚元。穷微绝妙。尚非其一。何是於三。

    此下示一而为三。三本是一。先明一本非一。令其於三忘三。忘三。则会归於一。归一。则一与俱忘。方契虚元绝妙之旨。

    不三之三而言三。不一之一而言一。

    欲使忘三。先须了其不三。欲使忘一。先须了其不一。是则不三之三则可忘。不一之一则可泯也。

    一三非三尚不三。三一之一亦何一。

    即一之三。则三即一。故三非三。三非三故。尚不三即三之一。则一即三故。一非一。一非一故。一何一。

    一不一。自非三。三不三。自非一。

    一尚不一。则三本非三。故自非三。三尚不三。则一本非一。故自非一。

    非一一非。三不留。非三三非。一不立。不立之一。本无三。不留之三。本无一。

    夫三因一立。一既非一。而三岂留。一因三会。三即非三。而一岂立。不立之一一既空。又何有於三。故本无三。不留之三三既无。又何有於一。故本无一。

    一三本无。无亦无。无无。无本。故绝妙。

    一三虽无。若存於无。无则非妙。故即此无。而亦无之。苟无其无。则无有一三之根本。方能臻於至理虚元。穷微绝妙之体。言绝妙者。绝一三有无形对之粗迹也。

    如是。则一何所分。三何所合。合分自於人耳。何理异於言哉。

    能如此知。则一自住一。元不分三。三自住三。三不合一。今言始从一理。而分为三乘。未合三乘。而归於一理者。乃从三乘之机。而自分自合耳。三乘所证之理。岂为人分之果异。合之果同哉。

    譬夫三兽渡河。河一宁从兽合。复何独河非兽合。亦乃兽不河分。

    涅盘经。明三兽渡河。谓象马兔也。兔浮水面。马才没身。象直到底。以喻通教三人。破惑证真。浅深有异。然而兽不同。而河自合一。河之一。宁从兽而方一哉。以喻理原自一。非从人合而后一也。即兽自异。而河元不分。以喻人虽三。而理不为之三也。

    河尚不成三河。岂得以河而合兽。兽尚不成一兽。岂得以兽而三河。

    河祇是一。岂得以一河而合三兽。喻理本不异。岂得以理而合三乘。兽本是三。岂得以三兽而成三河。喻机本为三。岂得以三乘而为三理。

    河非兽而何三。兽非河而何一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理不是机。自一。机不是理。恒三。

    一河独包三兽。而河未曾三。三兽共履一河。而兽未尝一。

    喻一理以应三机。而理不为机以成三。三机共观一理。而机不为理以为一。

    兽之非一。明其足有长短。河之不三。知其水无深浅。水无深浅。譬法之无差。足有短长。类智之有明昧。

    以法合喻。可知。

    如是。则法本无三。而人自三耳。

    结文亦可知。

    今之三乘之初。四谛最标其首。法之既以无差。四谛亦何非大。而言声闻同观之位。居其小者哉。

    四谛通三乘。亦通四教。十二因缘。则广说四谛。六度。则举道灭以该苦集。义通四教。略如前注。

    是知谛似於河。人之若兽。声闻最劣。与兔为俦。虽复奔波。宁穷浪底。未能知其深极。位自居卑。何必观谛之流。一槩同其成小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下智不深。观之自小。上根所造。宁同小哉。

    如其智照高明。量齐香象。则可以穷源尽际。焕然成大矣。

    智照高明。则能观之智大。量齐香象。则所阶之位优。穷源极际。则所证之理深。

    故知下智观者。得声闻果。中智观者。得缘觉果。上智观者。得菩萨果。明宗皎然。岂容图度者矣。

    涅盘云。下智观者。得声闻菩提。乃至上上智观。得佛菩提。今论三乘。故不言上上也。

    是以声闻见苦而断集。缘觉悟集散而观离。菩萨了达真源。知集本无和合。三人同见四谛。证果之所差殊。

    只一四谛。三乘所观不同。以乘三种智慧。声闻以苦谛为先。知苦而断集。缘觉观集谛为先。悟集散而观空。菩萨以灭谛为首。了达真源。集无和合。四谛同。而证果异也。

    良由观有浅深。对照明其高下耳。

    以浅深之观。对照四谛以明高下。

    是以下乘行下。中上之所未修。上乘行上。而修中下。中行中下。不修於上。上中下之在人。非谛令其大小耳。

    明三乘之修。有正有兼。上正修上。兼修中下。中正修中。兼修乎下。下根惟能修下。而不能修中上也。

    然三乘虽殊。同归出苦之要。

    共破见思之缚。皆出分段生死。不以观有明昧。而脱苦亦有优劣也。

    声闻虽小。见爱之惑已祛。故於三界无忧。分段之形灭矣。

    此去略明声闻功德。兼判顿渐地位。以寓劝修之意。今此先明声闻已得断惑出苦。

    三明照耀开朗。八万之劫现前。六通纵任无为。山壁游之直渡。时复空中行住。或坐卧之安然。泛沼则轻若鸿毛。涉地则犹如履水。九定之功满足。十八之变随心。

    此明功德圆满也。三明照耀等。言三明六通悉皆具足也。九定等。言此神通由禅定之所发也。九定十八变备如法数。

    然三藏之佛。望六根清净位。有齐有劣。同除四住。此处为齐。若伏无明。三藏则劣。佛尚为劣。二乘可知。

    文出法华元义。彼判四教。皆有果头之佛。若论断伏修证。阶位天渊。所谓边方未静。借职则高。论爵定勋。其位实下。故约三藏果佛。与圆教七信位人。定其优劣。故曰同除四住。此处为齐。若伏无明。三藏则劣。以三藏人。不知有根本无明。况能伏断。故此六根清净人为劣也。昔五代钱忠懿王。读至此不知其义。问天台韶国师。师曰。此是天台教义。当问螺溪羲寂法师。师为之释疑竟。备言天台教藏。此方兵燹毁灭。惟海东诸国完备。王为遣使。赍币往聘高丽日本。遗文复还。后世获睹教观全文。

    望上断伏虽殊。於下迷悟有隔。如是则二乘何咎。而欲不修者乎。

    此寓劝修。故以望上虽殊於圆。於下犹胜於迷。以为发端。故曰。如是则二乘之法何咎。而欲不修。

    如来为对大根。引归宝所。令修种智。同契圆伊。或毁或誉。抑扬当时耳。

    此释或者之疑。疑者曰。若声闻之行当修。何故如来於大乘经。种种呵斥以为焦败。不成法器。故释之曰。如来说法。见大机而为小障。令大不发故。或抑小以扬大。抑偏以誉圆。而作此说。然而闻之获益。事匪徒然。

    凡夫不了。预畏被呵。宁知见爱尚存。去二乘而甚远。

    如来说法。各有时用。见大机。则呵小以扬大。见小机。则赞小而毁妄。凡夫不了此意。未修预畏被呵。岂知二乘之法。乃泻爱见之黄龙汤。可以为圆修助道。其若不服。守病而死。谁之过欤。

    虽复言其修道惑使诸所不祛。非惟身口未端。亦乃心由谄曲。

    凡夫之人。徒言修道。惑使不驱。则身口何由而端。心路何由而直。

    见生自意。解背真诠。圣教之所不依。明师未曾承受。

    圣教不依。所以解背真诠。明师未承。所以见生自意。

    根缘非唯宿习。见解未预生知。而能世智辨聪。谈论以之终日。时复牵於经语。曲会私情。纵邪说以诳愚人。拨因果而排罪福。

    世有一等善无宿植。解不生知。假辨聪而谈论风生。援经论而傍通曲会。不过诳惑愚聋。拨无因果。

    顺情则嬉怡生爱。违意则[怡-台+於]住怀瞋。三受之状固然。称位乃俦菩萨([怡-台+於]住中心不快貌)。

    上既以解验其邪正。今复以行而测其圣凡。顺之则喜。逆之则瞋。居然凡夫三受。胡以菩萨自称。

    初篇之非未免。过人之衅又萦。大乘之所不修。而复讥於小学。恣一时之强口。谤说之患铿然。三途苦轮报之长劫。哀哉。吁哉。言及怆然悲酸矣。

    初篇。四重也。过人之衅又萦。言此人之衅隙绕身而多也。大既不修。又讥於小。恣强口而谤说。婴长劫之苦轮。诚可哀哉。兴言实怆。

    然而达性之人。对境弥加其照。忘心之士。相善不涉其怀。况乎三业之邪非。宁有历心於尘滴。

    达性而修。对境无非心性。弥照性以成修。忘心而见。逢缘何莫真如。愈达如而忘善。邪非何有。尘滴何沾。

    是以鉴元之侣。净三受於心源。涤秽之流。扫七支於身口。

    三受不净。则元无以鉴。七支不扫。则奚以涤。所贵乎道者。惟是以为快也。

    无情罔侵尘业。有识无恼蜎螟。幽涧未足比其清。飞雪无以方其素。

    能净三受。能扫七支。无情自不犯偷盗。有情自不犯淫杀。楞严云。心尚不缘色香味触。身三口四。生必无因。清素之怀。不可云喻。

    养德若羽群扬翅。望星月以穷高。弃恶若鳞众惊钩。投江瀛而尽底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养德似鸟冲虚。弥高智路。弃恶如鱼避钩。谨慎行门。

    元曦惭其照远。上界恧以缘消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智照高远。量越元曦。三有缘消。功逾上界。解行如此。无以加焉。

    境智合以圆虚。定慧均而等妙。桑田改而心无易。海岳迁而志不移。

    道如在己。世间相常。山海任其变更。心志岂随物转。

    而能处愦非喧。凝神挺照。心源明净。慧解无方。

    石壁云。极耳目於视听。声色所不能制者。岂不以其即万物之自虚。故物不能累其神明也。

    观法性而达真如。鉴金文而依了义。如是则一念之中。何法门而不具。

    圆修之人。内自观性。外合了义。一念性具。何法不该。故能达修善修恶。即性善性恶。心性融通。无法不具。可谓圆顿了义之人也。

    如其妙慧未彰。心无准的。解非契理行阙超尘。乖法性而顺常情。背圆诠而执权说。

    凡事圆修。先须开悟妙慧。如善射者。筈筈相拄。无不中的。心心相照。无不越尘。盖照性而智自明。智明而尘自越。其或不然。以无法身与般若。胡能致解脱之神效哉。

    如是。则次第随机。对根源而设教矣。

    结成佛说。三乘渐教之所以。如其圆解圆行。则不须此。若解非契理。行阙超尘。乖性顺情。背圆执偏。如来不得不随机对根说三乘之教矣。

    是以叙其纲纪。委悉余所未明。深浅宗途。略言其趣。三乘之学。影响知其分位耳。

    三乘法门。关系实繁。若欲委知。须寻元文。大部今且略言纲纪。令初学知其分位耳。

    永嘉禅宗集注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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